第二十一章 狗咬狗(1 / 2)

吴小玉白芸 百克 2293 字 3天前

明媚的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唤醒了尚在沉睡的吴小玉,一个鲤鱼打挺起身来,穿好了衣服。

出得房门来,只见母亲已经在做早饭了,父亲则依旧在摆弄着他的数十把刀具,吴小玉坐到父亲身边,想与他商议下搞养殖的事情。

昨晚他思考了好久,觉得以现有的条件来讲,养鸡是最合适的。先养鸡的成本和风险要比其他家畜低很多,更重要的是鸡的生长周期比较短,能够快地积累财富。

“爸,昨天卖参的钱,除了还债之外,我想用来养鸡。”吴小玉试探性地开口说道。

吴友亮闻言,放下手中的揩的油光呈亮的尖刀,扭头凝视了他下,问道:“你是认真的?”

虽然那些钱是他赚来的,但是出于对父母的尊重,他还是想要得到父母的肯,吴小玉鼓了鼓劲儿,答道:“是认真的!”

吴友亮见他一脸的认真,再加上似有十足把握的样子,便又捡起地上的一把刀具,继续擦拭起来,口中说道:“你想干就干吧!”

父亲如此轻易地同意了他的想法,这让吴小玉有些吃惊,同时也有些温暖,毕竟然有了亲人的支持,奋斗的动力也就更充足了。

此时母亲恰好端着菜进来,听父亲如此说,便问道:“干什么呀?”

父亲云淡风轻地说道:“大胆说想要养鸡!”

“养鸡?家里不是养着十多只老母鸡吗?再养也没地方啊!”母亲放下菜碟,走到父子俩跟前说道。

吴小玉抬头看着母亲,说道:“我准备大规模的养,先养几千只,等有了效益,再扩大规模到上万只。”

王爱凤听到这话的第一个念头,便是自己的儿子傻掉了,在做白日梦。搞养殖场?那是随随便便就能做的?连忙劝道:

“你不要瞎搞八搞的!办养鸡场是那么容易的事?万一赔了呢?你要是闲的没事儿干,就还到粤省打工去,一个月五六千不比你胡闹强?”

母亲果然不同意!吴小玉只得假意抱怨道:“我到粤省打工,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一个月才赚五六千块钱,还不如我进山挖人参呢?”

王爱凤虽说没见过什么世面,目光有些短浅,但是有时还是很能抓住问题的关键所在的,她揩了揩手上的水,坐到饭桌旁,说道:

“干什么不辛苦?你进山挖人参就不辛苦了?再者说了哪里有那么多人参让你挖的,老老实实的出去打工才是正经的前途!”

说完踢了下眼前的吴友亮,示意他跟着自己一起劝道下儿子,可在吴友亮看来,儿子想要办养殖场,想要搞事业,是有上进心的表现,他怎么能给儿子泼冷水呢?

况且那些钱本来就是儿子赚的,他完全有支配的权利嘛!便开口道:“孩子都这么大了,有自己的想法也是正常的事,你就由他去吧!”

“由他去?要是赔光了怎么办?要是养鸡能赚钱的话,别人早都干了,还能轮的到我们?做人还是脚踏实地的好!”

脚踏实地,一个词噎的吴小玉无话可说了,养鸡、做生意就是不务正业,好高骛远?只有老老实实地给别人打工才是脚踏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