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52号帮大脚(2 / 2)

而穿鞋的去光脚家,除了报复撒气,十几个人穿过的露出三个脚趾的球鞋你要不要?混合着各种古怪味道,从出厂到现在没洗过的牛仔裤要不要?

所以大脚现在很得意帮派的光脚身份!

但帮派光脚不代表他光脚,也难为他这么热的天,还穿着红色衬衣、西裤,以及一双可以当镜子照的尖头皮鞋,还把一件巴宝莉的黑色风衣披在肩头。

如果不是嘴上叼着的那根大麻破坏了些许形象的话,他还真有点帮派大佬的气质,只不过不是现在的大佬,而是二十年前的帮派大佬的气派。

“小修斯,最近公司安保及财务状况怎么样?”

大脚鼻子上架着一副金框的雷朋风镜,看似随意的问着那位站在对面的黑人。

这位叫做小修斯的黑人,顶着一个噌亮噌亮的光头,在几个明亮的日光灯照射下,映射出一层油腻的光,额头上几滴豆大的汗珠正顺着额角慢慢滑落。

不能抱怨灯光太亮,因为老大,哦,应该是董事长,已经两次因为带着墨镜走路撞到门上了,这才在办公室里多加了四盏灯。

也不能抱怨董事长询问打手及挣钱情况为什么得用那么文绉绉的拗口的词来问,之前抱怨的人,这会儿骨灰都已经见不着了,其中就包括他哥哥修斯。

小修斯稍稍琢磨了一下,然后微微弯腰说道:“董事长,安保部门最近在加紧训练,我觉得效果还不错,当然,得董事长您去检查验收。财务状况我不知道具体数字,但是据我了解的情况来看,应该是近几年公司财务最好的时候了。当然,这都是董事长和顾问的功劳。”

说完还冲着一位坐在墙角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抽着雪茄的中年白人微微躬身致意。对方也很有礼貌的点头回敬,这让小修斯受宠若惊。

挥手让小修斯离开办公室,大脚很有范儿的双肩一抖,可惜风衣质量太好,高档风衣的版型和垂坠感带来的坏处就是,一般人还真不大方便把风衣给抖下来。

大脚扒下风衣,走到窗前双手插在裤兜里,模范着那些上过时代杂志的金融巨子、商业大腕们,站在几十百来层的落地窗前,看着脚下芸芸众生的高端感。

可惜,这是三层不是三十层,窗户也不是落地窗而是一扇加厚的小型防弹玻璃窗,窗外也不是曼哈顿熙熙攘攘的人群,而是几个或站着或席地而坐的小痞子。

“顾问,我们什么时候能再捞一笔?我发现抢劫同行比抢银行划得来多了,至少帮派不会报警不是吗?”

坐在墙角的顾问从嘴里呼出一道长长的烟龙,不在意的回答到:“随时都可以啊,不过你确定要对哈萨克骑士下手?你们已经得罪强盗帮了,还要得罪哈萨克骑士?”

大脚右手挥了挥,很是不屑的说道:“我难道不抢哈萨克骑士那帮人他们就会认可我吗?不会的!我们已经从顾问你这里弄到了军火,我们也有钱发下去让那帮小崽子冲锋陷阵,我们只要再弄几票,我们就足够扩张了。再说了,顾问你那边不是还有昨天攻击警局的那帮好手在吗?我怕个屁!”

顾问猛的一抬头,直直的看着大脚,如同看一头即将入嘴的猎物,沉默许久,顾问才缓缓说到,

“大脚,我不希望再次从你或者其他人嘴里听到有关昨晚攻击警局那帮人的任何消息,我不希望那帮人哪天在你身上开出几个窟窿来。如果不是你手下那个安排去跑路的小混混跟个傻逼一样去抢劫警察吃饭的餐车,我根本不需要组织派出武力攻打警局。”

“记住,我只是因为跟你那该死的黑鬼父亲认识,才过来帮你几天,否则,你连跟我呆在一个房间的资格都没有!”

大脚无疑被这句极度不屑的话给深深的刺激了,大声的喊到:“你既然认识我父亲,为什么还歧视黑人?”

顾问靠在沙发上,又深深的抽了一口雪茄,才用架着雪茄的手指点了点大脚说到。

“我特么不歧视任何人种,我只歧视穷人!”<!-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