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9章,两个条件(2 / 2)

夏青柠瞧着眼前的手稿。

如果是这个律师一面之词,她不会相信的。

她的卓希任劳任怨、吃苦耐劳、专情痴心、勤奋上进,这么好的一个男人,怎么可能会发生抛弃糟糠之妻的事情?

但是,事实摆在眼前,这协议上的字,是卓希的亲笔。

这么多年的夫妻生活,夏青柠对于卓希太熟悉了!

她整个人都懵了,傻傻地看着律师,良久之后,又哭又笑地拿起这个协议看了眼。

上面的离婚理由很简单:性格不合,无法达成一致的人生目标与生活需求。

“呵呵,”她哭了:“结婚这么多年了,现在我遭了难了,他才说跟我性格不合?这哪里是性格不合?这分明就是见风使舵、见利忘义、大难临头各自飞了呗!”

苍凉的声音出自她的口中,带着阵阵失落。

她往下看,卓希说他自愿净身出户,名下三处房产,夏青柠、小风、小雨各一套,所有存款给小风跟小雨平均分配,并且,他们夫妻名下一共两辆车,卓希的留着继续用,夏青柠的拍卖掉并且将钱留给小雨,夏青柠的所有名牌包包、皮草、珠宝首饰这些,也全部都给小雨。

“哈哈哈!”

夏青柠笑了,双手在桌上用力一拍,站起身,似嘲非嘲地看着对面的律师,道:“想离婚,可以!”

律师面色一喜,松了口气,认真温润道:“夏女士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我可以代表卓希先生与你商谈。”

卓希找到他接手这件事情的时候,态度是非常诚恳的,就怕对她跟小雨有所亏欠,所以夏青柠的车、包、珠宝什么的,全都留给小雨,这些东西很多都是倪家出来的好东西,一没戒指,一块翡翠,都价值连城。

其实按照法律规定,领养的孩子也有继承权,小风是有一半的继承权利的。

但是卓希没写,他就是觉得,不想要夏青柠最后离婚了,签字的时候还心里不舒服。

他只是给了小风一套房子,如此而已。

而夏青柠则是冷笑了一声,道:“我跟卓希名下的房产,凭什么给一个外人?什么叫做三套房产卓希一套不要,我跟小雨小风一人一套?他骗鬼呢吧!他不要是应该的!是他欠我的!他活该净身出户!但是他把房子给小风一套,凭什么?小风跟我什么关系?他算是个什么东西!跟我女儿抢房子,他简直痴心妄想!三套房子,还有所有的一切,全都是我女儿的!”

律师沉默着,觉得很为难:“这样吧,我会将你的意见转达给卓希先生的。还有什么吗?”

有什么条件说出来,一次性解决的好,安全局这种地方,来了还要搜身,还要安检,跟犯人一样,律师不想再往这里多跑了。

夏青柠冷着脸,道:“两个条件:1,所有的财产全部给小雨!2,小雨不得改姓,必须姓夏!满足我这两点要求,将来不管发生任何事,我跟卓希两不相欠、老死不相往来!”

其实,卓希是向律师咨询过未成年人改姓的事情的,尤其这个孩子还在少管所里接受教育改造的。

所以律师很清楚这一点也比较困难:“好的,我会转告卓希先生。”